当然不是陈冠希(他涉及的性爱丑闻充其量也只是他个人和女人纠缠不清的私己情欲,若欲照没有外泄,这关上门的房事又干卿何事?)。够资格担上这称号的当然是前“台湾之子”,现沦为“台湾之耻”的陈水扁前总统是也。
本来也不想谈论关于他的二三事(因为事件历时已久,案件拖拖拉拉犹如阿婆的缠脚布,已经令人倒足胃口,甭想再提!)但今天阅报读了他的结案陈词,一时有不吐不快之感!
新闻报道说法院发言人表示陈水扁反驳了所有刑事指控。对于家人不符最高道德标准和政治期待,再次向人民表达最深的歉意。他还表示,现在法院审判他,人民与历史也在审判我们,但他相信人民会还他清白,历史会还他公道。(看到这已火冒三丈,真的是“佛都有火”)
还是扁案公诉检察官林怡君以宋太祖的十六字箴言《戒石铭》讽刺阿扁大快人心。诗言: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林大人还说整个案件是良心的问题,讽刺阿扁要有公仆的良心。最后他还说阿扁曾经自问:“阿扁错了吗?”台湾人民相信合议庭会用判决来告诉阿扁“是的,你真的错了。”(爽啊!)
阿扁啊阿扁,我们不期望案情有什么新发现,只是希望看到你真心的忏悔而以。你能不能有点羞耻心,把“之耻”改为“知耻”我们已心满意足了。要知道“知耻近乎勇”,如果连这点勇气也没有,你真的枉称为人,更甭说是万人之上的总统了。唉,真的是阿弥陀佛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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