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6日星期四

我不是过客,我生长在这里(马来西亚)。

那天和爱人到坡底找朋友。朋友是开洗相馆的。我们约在他相馆隔壁的咖啡店一起吃午膳。

那里有个马来摊位生意特别好,朋友也大力推荐。摊位午餐时间是售卖马来式经济饭和椰浆饭,下午则开始贩卖mee rebus。我们也吃过好几次,食物的确美味可口,只是觉得售价有点偏高。这里是专做上班族的生意,设想一个OL若天天在这里解决午餐,一个月下来膳食费也是满惊人的。

后来朋友告诉我们,每天来吃惯吃熟的顾客,价钱是不一样的。原来朋友因为常在这里解决三餐(基本上是午餐,下午茶),因此已是VIP的价钱了。所以朋友要我们让他付账在先,过后我们才把钱还给他就好了。

我们当然也想“捡便宜”,只是我们“道高一尺”老板却“魔高一丈”。当我们排队付钱时老板还是先算朋友的那盘饭,我和爱人的那两盘嘛,他叫我们先坐下吃,他待会过来算。我们刚坐下不久,老板旋即过来说:" sebelas ringgit lima puluh sen."

我和爱人傻眼。什么?我们拿的菜式和朋友的没两样(大家都拿一菜,一鸡和咖哩之类),为什么朋友的那盘只收四块钱,而我们的却要十一块半(不包括水哦)?爱人故意“哈?”了一声,再从口袋摸出十一块。老板见状也很“识do”地说:“见你是他朋友(还指了指坐在身旁的友人),就收你十一块好了。”什么话?!@#$%&xyz真想“刀疤刀疤醒过去”!

其实,在马来西亚活到这把年纪,这种事情已经不计其数(除非不出门)。但是一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忍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。我们凭什么一直被当成菜头砍?去印度同胞的mamak档吃经济饭被砍,去马来同胞的档口吃经济饭又被砍;到底我们欠了谁,要不停地被砍至血淋淋(感情被撕裂,心在淌血)?

这让我想起最气的那一次。气到怎么了?气到我忍无可忍用手机拍了下来。话说有一次和爱人从吉隆坡办事的归途中,在Nilai的休息站停下来用午膳。走遍了所有档口,发觉有一家看起来还不错。结果我们各要了一盘饭(白饭),我的加了一片辣椒豆腐和一只鸡翅膀;爱人则被大虾引诱,要了两只大虾和一只乳鸽。

南下汝来的休息站。那砍菜头的摊位,就是从这里走进去就看到了。

爱人的那盘饭,吃了一半。

我的这盘,实在吞不下。。。那口气,所以不吃了。

就是这档口。气不过,把它的招牌也拍下来。
我们叫马来安娣收钱。安娣看了看,叫我们先坐下,等下她过来算(看吧,手法如出一撤)。我们当下就心里有数。等我们吃了两口,安娣才姗姗而来。安娣左看右看,就是迟迟无法算出食物的价钱。有可能吗?做生意的“数口”这么差? 看来是在想要“杀”我们多少才划算吧。
足足过了一柱香的时间(意思是很久啦),马来安娣才吞吞吐吐地吐出:“lapan belas ringgit sembilan puluh sen。”自己都说得如此心虚,她不是心里有鬼,我头砍下来喂狗!我按住怒火说:“kak,i ni bukan singaporean 。i malaysian 。harga ini i tak pernah makan di mana-mana tempat pun.”安娣见我如此说,神色更是闪烁不定,只一味说真的是这个价钱,还尝试一一说出各食物的价钱。但,她自己也说不清楚。
要不是安娣神色如此慌张不安(想必她不常做这种事吧),加上我们已经吃了两口;即使多不情愿我们还是付了钱。可是我越想越气,怎么也吃不下那盘饭。为什么我们一而再地遇到这种事?为什么友族同胞要用“双重标准”来做生意?我宁愿被华人摊贩砍菜头,也不情愿让友族同胞“杀”!你明白这当中的分别吗?一个是在商言商(见人就“砍”,不分种族),一个则是排挤非我族类;这两种分别很显然后者更令人伤心欲绝。
真的,我很想大声叫出来:“我不是过客!我生长在这片土地!我是真正的马来西亚人!”而我,也和你(马来同胞)和他(印度同胞)一样,深深热爱着这片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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